关于公布吉首大学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与指导工作室评审结果的通知
各学院:
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支持大学生创业“七个一”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推进大学生创新创业分层培育,打造一批实践育人载体,我院组织专家组赴各学院开展实地考察,结合各学院提交的申报材料,对各学院申报的院级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和大学生创业指导工作室组织开展了评审工作。
根据本次评审最终结果,本次共认定院级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5个、院级大学生创业指导工作室7个,确定培育院级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11个、院级大学生创业指导工作室12个。公示期内未收到任何调整申请或申诉,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布(详见附件)。后续我院将依据经费指标向各学院预拨部分经费,院级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预拨经费为对应指标的二分之一, 院级大学生创业指导工作室预拨经费为对应指标的三分之二。
附件:吉首大学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和指导工作室评审结果
吉首大学创新创业学院
2026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