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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吉首大学关于举办第二届 “金种子杯”大学生创业大赛校赛的通知

各学院、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积极响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诚邀全国乃至全球大学生来湘创新创业及支持大学生创业“七个一”行动的部署要求,助力第二届“金种子杯”大学生创业大赛工作,挖掘我校学生创业潜力、培育优质创业项目,营造“敢闯会创”的创新创业氛围,学校决定举办第二届“金种子杯”大学生创业大赛校赛(以下简称 “校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青春“湘”聚,竞创未来

二、参赛要求

(一)参赛对象

正在创业或已经创办企业的大学生个人或团体,其中“大学生”是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在校生,或毕业三年以内(2023 年 1 月 1 日后毕业的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不限地域、户籍和国籍)。

(二)组队要求

1、已注册企业项目:已注册企业的大学生创业项目(团队中持股比例≥10%的大学生不少于 1 人)可直接申报,团队成员人数不限,可跨专业、跨学院、跨校联合组队;

2、未注册企业项目:须经所在学院推荐,团队成员不超过15人,鼓励跨学院、跨专业、跨校组队;

3、师生团队项目:允许师生共同组队,教师不得担任团队负责人,且不参与项目路演及答辩环节;指导教师:各参赛团队可配备不超过5人的校内/校外导师,需明确1名第一指导教师;

4、申报单位:原则上以团队第一负责人所在(或毕业)的学院作为申报单位,校外联合成员需在报名表中注明所属单位。

三、参赛项目要求

(一)合规性要求:项目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导向,不得含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相关规定的内容;知识产权、物权清晰合法,无权属纠纷,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不得侵犯第三方权益(如专利、商标、著作权等);

)创新性要求:项目需具备创新产品、核心技术或新型商业模式,拥有成长潜力及在湘落地转化可能性,能体现对湖南“4×4”现代化产业体系的支撑作用;

)重复性限制:已获得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等国家级创新创业类全国赛金奖 / 银奖,或第一届“金种子杯”创业大赛金奖 / 银奖的项目,不得重复参赛;

)赛道匹配性:每个参赛团队仅能选择一个赛道报名,项目内容需与所选赛道产业领域要求相符;

)材料要求:参赛材料需以中文或英文提交,内容真实、完整、规范,需包含项目核心信息(如商业计划书、资质证明等),各学院需对推荐项目严格开展资格审查。

四、校赛赛道设置

主赛道。大赛精准对接湖南“4×4”现代化产业体系与产业发展趋势,设置先进制造与高端装备、人工智能与信息技术、新能源与新材料、空天海洋与地空经济、现代农业与大健康业、新消费与AI+文化科技等6个赛道。

)“揭榜挂帅”专项赛道由政府部门、园区、企业发布命题,参赛团队接榜答题,由出题单位遴选后确定获奖项目并签约合作(方案由大赛组委会另行公布)。

五、校赛赛程安排

(一)报名及材料提交阶段(2025年11月1日—11月10日),参赛团队登录“金种子杯”大学生创业网(网址:https://hnjzz.hunan-data.com)报名,在系统中提交《项目计划书》、路演PPT及相关作证材料。

校赛材料准备:学院需提交以下材料(电子版需按“学院 + 项目名称 + 赛道” 文件夹命名,纸质版需加盖学院公章):

1、《吉首大学第二届“金种子杯”校赛报名表》(附件1);

2、创业项目商业计划书(含项目背景、市场分析、商业模式、团队架构、财务规划、落地计划等,字数不限,突出核心优势)及路演PPT;

4、佐证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①已注册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股权证明(体现大学生持股≥10%);②在校生 / 毕业生证明(学生证、毕业证);③专利、软著、获奖证书等创新成果证明;④合作协议、订单合同等运营证明;

5、学院初审与报送:各学院需在2025年11月9日前完成本院参赛项目的资格初审(重点核查参赛对象身份、持股比例、材料真实性),填写《吉首大学第二届“金种子杯”校赛学院推荐项目汇总表》(附件2),连同项目材料(纸质版 1 份,电子版压缩包)报送至学校创新创业学院(办公地址:吉首大学创业园232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55684770@qq.com)。

(二)校赛资格复审与评审阶段

(2025年11月11日—11月15日)

1、资格复审:校赛组委会(由创新创业学院、招生就业处、团委、教务处、科研处及相关专业教师组成)对学院推荐项目进行资格复审,剔除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复审结果在学校创新创业学院官网公示2个工作日;

2、项目评审:采用“材料网络评审 + 现场路演答辩”结合的方式;

3、材料评审:从“市场价值与商业模式、产品创新与技术突破、组织架构与团队能力、财务分析与融资规划、社会价值与持续发展”5个维度打分;

4、现场路演答辩:经网络初评后,选拔15个项目(不分赛道)进入现场决赛,采用现场路演和答辩方式,每个项目时长 12 分钟(路演8分钟 + 答辩4分钟),邀请校外创业导师、企业高管、投资机构人员组成评审组现场打分,评定各赛道优秀项目。

5、颁发证书:根据各赛道参加现场项目数设校级奖,其中一等奖10%、二等奖20%、三等奖30%,颁发校级荣誉证书。

六、激励支持

请见湘教发〔2025〕3 号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支持大学生创业若干措施》的通知、吉大发〔2025〕9号 吉首大学关于印发《吉首大学支持大学生创业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

(一) 参赛团队支持

1、大赛奖金。金种子大赛金、银、铜奖获奖项目,分别奖励10万元、3万元、1万元,且学校按照不低于1:1的比例给予配套奖金(均为税前)。

2、纳入推免指标体系。在校期间以吉首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获得金种子大赛金奖(排名前五)、银奖(排名前三)、铜奖(排名前二)的大学生,在硕士研究生推免时该奖项按照国家级竞赛获奖予以认可,同等条件优先推荐。

3、优先评优。在校期间获得金种子大赛优胜奖及以上奖项的大学生,符合基本申请条件的,可直接评定为湖南省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可单列指标参评湖南省“最美大学生”,且优先推荐获评“最美大学生”的创业大学生参评省级青年创业人才。获得金种子大赛铜奖及以上的大学生,符合基本申请条件的,高校在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校级奖学金、三好学生、十佳大学生等各类荣誉奖项评比时优先考虑。 吉首大学设立“十佳大学生创业之星”“十佳大学生创业团队”“创业先进班级”等专项荣誉,单设名额、单独奖励,并纳入学校荣誉体系;参加金种子大赛获得奖项的,在申报国家奖学金时按照国家级竞赛获奖予以认可,同等条件优先推荐。

(二)指导老师支持

1、大赛奖金。指导获得金种子大赛金、银、铜奖,分别奖励3万元、1万元、0.5万元,且学校按照1:1的比例给予配套奖金。

2、纳入职称评审和俊彦人才计划体系。指导学生获得金种子大赛金、银、铜奖,作为关键条款在职称评审、俊彦人才计划入选及考核中享受相应政策。

3、直接申报教学成果奖。对于指导我校大学生获得金种子大赛铜奖及以上奖项且以吉首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的第一指导教师,可以以该成果为基础牵头申报、直接获评校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或特等奖,并直接推荐申报省级教学成果奖(含省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对于指导我校大学生获得金种子大赛优胜奖且以吉首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的第一指导教师申报的教学成果奖直接获评校级二等奖。

4、直接立项教改项目。对于指导我校大学生获得金种子大赛铜奖及以上奖项且以吉首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的第一指导教师,可以直接推荐申报“湖南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研究项目”或“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精品项目”或“湖南省普通本科高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或“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5、研究生招生指标倾斜。对于指导我校大学生参加金种子大赛获得优胜奖及以上奖项且以吉首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的指导教师(排名前 3),具备研究生导师资格的,优先安排研究生招生指标。

6、优先评奖评优在符合基本申报条件的情况下,指导获得金种子大赛金奖的第一指导老师,优先推荐参与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遴选,单列推荐指标,并在湖南省教书育人优秀人才项目、省教育厅“最美思政教师”评比,可优先考虑。“湖南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研究项目”“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精品项目”评比,对指导获得金种子大赛奖项的指导教师,同等条件优先。

七、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需强化组织保障

1、成立校赛专项工作小组,由学院负责人任组长,明确1名联络员(需加入校赛企业微信群,负责赛事宣传、项目动员、材料初审及报送;

2、结合学院专业特色(如医学类、文旅类、理工类等),重点挖掘与“现代农业与大健康”“新消费与 AI + 文化科技”“先进制造”等赛道匹配的项目,确保参赛项目质量与数量;

3、为参赛团队配备“学院指导教师”,提供项目孵化、材料撰写指导,助力团队提升项目竞争力。

(二)参赛团队需严守诚信底线

1、确保参赛材料真实、合法,无抄袭、虚构信息,若发现违规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参赛资格及所有奖项,且3年内不得参与学校创新创业类赛事;

2、按时间节点提交材料,逾期未报送视为自动放弃;路演答辩需由团队成员(教师不参与)参加,无故缺席视为放弃评审资格。

(三)学校相关部门需协同联动

创新创业学院负责校赛统筹组织,教务处、科研处等部门协助开展评审及成果转化对接,学生工作部、校友会协助动员在校生及校友参赛,宣传部负责赛事宣传(通过学校官网、公众号、校园广播等渠道扩大影响力)。

八、联系方式

校赛组委会办公室(创新创业学院)

联系人:王老师、田老师

联系电话:13762160436、17774344088

电子邮箱:55684770@qq.com

办公地址:吉首大学创业园232室

九、其他事项

1、金种子大赛通知文件请见附件4;

2、校赛后续赛程调整、“揭榜挂帅”专项赛道方案等,将通过学校创新创业学院官网另行通知,请密切关注;

3、本通知最终解释权归吉首大学第二届“金种子杯”大学生创业大赛校赛组委会(创新创业学院代章)所有,创新创业学院网站及金种子大赛政策文件详见网站https://cxcy.jsu.edu.cn。

附件:

1吉首大学第二届“金种子杯”校赛报名表(即申报书)

2吉首大学第二届“金种子杯”校赛学院推荐项目汇总表

3、湖南省关于举办第二届“金种子杯”大学生创业大赛的通知



     吉首大学创新创业学院  

     2025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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